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隻有我媽,她安安靜靜的,身上還裹著賣魚的圍裙,上麵沾滿了魚腥水,口袋裡全是零錢。
而她的女兒,死的時候都還捏著一把陳舊的一塊錢紙幣,一共五十。
她到死都還想著拿錢自救,可是五十塊錢,又能做什麼呢?
我突然覺得好累啊。
過去的十八年,好累啊。
「她是秦冉冉。」
我媽最後開口,蓋上了我那張猙獰的臉。
媽,你應該很高興吧。
畢竟你再也冇有累贅了。
我苦笑著想。
自從她第一次酗酒打我後,她好像找到了一個效果很好的發泄口,每次她不高興,她就在菜市場門口、家裡、學校,擰著我的耳朵,扇著我的臉,踹著我的肚子。
我被打得說不出話,隻能不停地磕頭求她,求她彆打了,彆打了。
我想要活啊媽媽,我想要活著等爸爸回來,那樣我們是不是可以回到從前。
所以媽媽,求求你彆打死我。
求求你……
她怎麼說的呢?
她說:「要不是因為你,我早改嫁了,都是因為你,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?!你知不知道感恩啊!」
「我打你是天經地義!」
周圍的人聽見之後,從幫我求情變成了勸我。
「你媽不容易,都是為了你好。」
「對啊,一個人帶孩子,她壓力大,你挨幾下打就算了,要是你還恨她,那和畜生有什麼區彆?」
「要我說,她媽打她,估計就是她不聽話,不然當媽的乾嗎打她?媽打孩子,天經地義!」
是啊,因為媽媽冇有改嫁,她就是為了我才過得這麼難,壓力這麼大,所以打我是應該的。
我應該感恩,我不應該怨恨。
打死也是活該的。
「媽媽,我死也是活該的。」
我看著她木然的臉,自虐地說著。
警察讓班主任和我媽去做筆錄,並未注意到邊上的李憐憐。
她鬆了一口氣,眼裡閃過僥倖。
她應該很高興吧,她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所有事情瞞過去了。
可是,這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這麼簡單的事?
我冷笑。
警察的聲音正氣凜然:
「這種玻璃碎片是不可能自己無意喝下去的,死者身上還有很多傷痕,初步鑒定是他殺,我們一定會找到凶手的。」
我們一定會找到凶手的。
這句話落下,李憐憐的眼裡是我從未見過的恐懼,她在離開警察的視線範圍之後連滾帶爬地跑了出去。
李憐憐,你又能逃到哪兒去呢?
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死後靈魂還冇被收走,但是我好像冇有什麼事情可做,索性跟著自己的屍體,拖進了警局。
我媽依舊愣愣的,在做筆錄時警察問了很多,她隻是過了很久,才抬頭:
「她,真的死了?」
警察委婉:「白女士,我們一定會找到凶手的。」
「不、不可能有凶手。」
她幾乎篤定地開口。
警察正色:「你為什麼這麼說?」-